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安校园保卫战,现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省教育系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做好防疫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是教育系统最重要的职责。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自觉、高度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科学统筹、一校一策、一班一案”的原则和“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的要求,迅速行动、科学组织、精准施策,合理有效组织与管理好教育教学。要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身心成长规律。要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身心发育情况,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和经济发达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等地域差异,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级分类、分区分域安排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要坚持务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把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抓实抓细。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大局为重,防控优先,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坚持省上统筹,属地负责,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政府评估批准确定,做到错区域、错层次、错峰开学。部委属高校和省级部门所属高校、中职学校需同时报主管部门同意。高校开学时间经地方政府评估批准后报教育厅统筹确定。除因特殊原因并报学校批准外,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未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面授教育教学活动。
三、合理组织安排教学
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前,除初、高中毕业年级外,均不得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按照“一班一案”的方式和“内容适量、时长适当”的要求,科学组织在线教育活动,应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不得要求学生网络学习“签到打卡”。网上教学要以“德体美劳教育”为主、“智育”为辅,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网上答疑和在线解惑。高校可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教学方案、优化教学进程等方式,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学校要加强教学内容审核,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体现正确导向。学校不得组织聚集性志愿服务活动,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暂停,各校要完善毕业生就业举措,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
四、科学设置教育内容
网上教育以生命健康、疫情防控、爱国主义、经典诵读、习惯养成等内容为主。要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向学生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增强学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厅将于2月17日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按周推出中小学学案建议表,指导各地各校参考使用。中小学开学后,学校年度教学计划的调整,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线上学习活动。要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要分类制定教学方案,统筹部署和妥善安排开学前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指导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开学后的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的有效衔接。
五、扎实做好师资保障
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结合开学具体时间节点,做好教师返岗情况研判和调配预案,科学合理、分期分批安排必要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返岗,为开展教育教学做好师资保障准备。疫情防控期间,对开展在线教育的教师所承担工作量要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体现。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一、统筹安排教学时间
各高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安排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合理调整教学时间。能够通过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保证教学学时的,原则上可优先选择调整。对于无法通过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保证教学学时的,要坚持“一校一策”原则,结合不同专业、不同类别学生的特点和学业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因延迟开学教学计划调整和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
二、科学制定在线教学实施方案
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7号)要求,提前做好开展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依照课程教学标准,统筹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深入挖掘各专业的线上教学资源,合理调整教学课程、教学时间及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研究制定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在慕课平台和实验资源平台服务支持带动下,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采取学生自学、在线学习、直播授课等教学方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指导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灵活教学方式方法,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不提倡、不鼓励、不希望、不建议各高校在疫情期间要求每一位老师都要制作直播课。要加强个性化学习资源配置,拓展学习时间和学习空间,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指导与帮助,切实通过教学内容、时间及方式的科学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教学质量。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三、优化调整实践教学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暂停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积极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要积极利用中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的在线双创资源,组织开展线上双创学习和实践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训中心及项目开展实验教学。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特别是医院急诊科、呼吸科、感染科等岗位的实习生要重点关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充分利用好线上教学资源
教育部组织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覆盖了本科12个学科门类,供高校选择使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好在线课程资源,结合实际,精心遴选,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及时与相关平台做好对接,尽快组织学生完成选课,按时组织学生在线学习。有条件的高校,可在前期课程建设基础上,组织有关教师录制或将已录制完成的部分课程内容在学校网络学习空间上线运行。鼓励高校通过公共平台开放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支持高校之间推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五、加强教学服务与管理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提供的各项教学管理功能,加强在线教学监管,确保教学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落实。要充分发挥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带头作用,运用基层教学组织集体智慧,切实加强教师在线教学工作指导。要将慕课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计入教学工作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创新。要科学组织教师进行在线教学培训,严格教学计划管理,切实加强学生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及时做好在线答疑,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在线学习、课后作业和在线考核,保证教学进度和质量。要建立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授课教师联动机制,全方位做好教学服务管理和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及时跟踪离校学生每日学习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度和效果,引导学生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学习效果。
六、灵活设计教务管理环节
各高校可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灵活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重修,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退选。对于2020届面临毕业的学生,涉及到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要做好学分补修和考核预案。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返校或返校后继续隔离观察的学生,要做好在线教学和补课安排预案。
七、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各高校要在线组织师生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掌握防控新冠肺炎知识,理性认识和科学应对疫情,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疏导,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减少师生恐慌心理。要深切关怀受到疫情影响的师生员工,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专业师生、一线志愿者以及已确诊人员、疑似受感染人员、被隔离人员等,精心做好生活保障、心理关怀和思想引导等工作。
八、加强教学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教学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内容安排,健全相关配套措施,指导院(系)、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教学实效对相关教学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要建立健全激励制度,鼓励支持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要建立对院(系)和教师线上教学的考核制度;要建立便捷高效的线上教学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组建信息化运行维护队伍,为学校、师生提供服务;要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配置和经费投入,创新教师在线授课酬金的分配方法,建立健全学生在线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转换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