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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关于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12


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教学法规,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保障,是学校配置教学资源、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活动、规范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本依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四川省《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剖析地方师范院校发展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人口等外在环境变化和内在基础条件,配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及知识经济社会对人才个体全面发展的需求,从观念、目标、教育内容到教育方法进行整体改革,创立学校与地方、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构建符合国家(国际)通用标准、具有学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素质高、专业优、能力强、潜力大”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实现学校“两评估、两转型”的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理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建设、服务行业发展的服务观念,将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综合素质与创新精神培养有机结合,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一体化培养。

(一)一体化设计原则

以国际视野把握现代社会发展尤其是相关产业发展趋势,以社会实际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学科特点,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注重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一体化设计包含教学目标的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的一体化设计、评估考核的一体化设计、培养过程的一体化实施、教学条件的一体化建设。切实将总体培养要求细化落实到每门课程以及课内外、校内外各个教学环节,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等目标要素在各个培养环节中的有机融合。

(二)坚持职业能力导向原则

以职业要求为导向,构建实践+拓展的“1+1”全程实践育人模式,精心设计实践项目,将素质教育理念和先进教学方法融入实践项目的设计中。通过对实践项目中问题的分析引导出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对实践问题的解决完成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引导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各类重要职业能力的培养须贯穿到四年培养过程中,在大一至大四的相关课程中设计能力培养主线,从认知到应用,从被动到主动,由浅入深,从易到难,统筹构建学生全面发展需要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

(三)特色发展原则

专业培养方案在综合考虑国内外专业认证标准、国内专业规范、专业评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传统服务面向的发展需求和已有学科基础,在专业方向、课程体系设置上突出专业特色。

(四)协同联动原则

专业培养方案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U-G-S”三位一体等多种协同培养方式,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现人才培养的连续性、一体化与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五)科学评价原则

逐步建立侧重能力评价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加强过程评价的体系建设,将学生领导能力、学习研究能力、主动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纳入评价内容。

三、基本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流程

1.进行行业发展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和校友及用人单位调查,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如麦可斯报告)对专业当前人才培养效果予以评估,充分掌握相关行业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要素;

2.深入研究国内外专业认证标准、评估标准和专业规范,并对国内外同类专业进行分析比较,挖掘和凝练专业特色;

3.根据学校资源、条件、生源、服务面向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细化培养标准和要求;

4.按照专业培养标准和要求构建课程体系,科学设置适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成长的各个教学环节,并以此需求建设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保障体系;

5.根据利益相关方反馈不断完善培养方案;

6.专家组论证,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通过;

7.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满足四个“符合”

人才培养理念与学生人生可持续发展相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对人才需要相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符合、人才培养过程与人才成长规律相符合。

(三)构建实践+拓展的“1+1”全程实践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以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良好专业能力、职业能力、适应能力、人文素质与职业后续发展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坚持集中与分散、规定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实践+拓展的“1+1”全程实践育人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其中,集中性实践环节由“职业认知见习、课程综合实践(1,2)、专业综合实践(1,2)、毕业实习”四个模块组成,形成以专业能力构建为目标的从职业认知到上岗实习全流程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试行集中实践能力培养“实践教学周”,在2-6学期每学期集中一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学队伍及条件建设,修订教学管理及规章制度,探索实践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与督导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素质拓展环节包含社会综合能力训练和专业外延训练,整体设计学生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校内与校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构建三级实践实训教学体系,贯穿学生在校学习全过程。通过实施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文体比赛及各类兴趣爱好班等,促进学生通用能力、人格塑造、创新精神培养和全面发展。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校)合作

坚持校地互动战略。各专业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优质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教育;要具有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在做实做强“教师教育实验区U-G-S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深化合作教育模式。构建“专业+企业或行业+项目”的合作教育模式,把项目融合于人才培养方案,从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模式和培养途径等多个方面,把专业和产业结合起来。

创新合作教育途径。合作途径主要包括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协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具体包括行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的评价、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设计与教学、行业专家参与素质拓展活动、合作开办试点实验班、合作举办开放式命题竞赛、合作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四、人才培养方案整体框架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1.培养目标

2.培养要求

3.培养特色

4.学制与修业年限

5.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6.主干课程

7.主要实践实训教学项目

8.实践环节学时比例分配表

9.课程模块框架

10.学期分配表

11.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12.专业全学程教学安排进程计划表(excel表,按学期单列)

13.课程教学大纲(另编成册)

(二)课程体系模块

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模块: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通识必修课程模块。主要包括以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科学与人类简史等。

对于以上的必修通识课程,各课程负责单位应设计出合理的方案供各专业选择(或由课程负责单位进行安排)。其中,政治理论课程推行理论教学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课程方案,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强课程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通识选修课程模块。各专业最低不得低于8学分。主要包括以下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艺体生活类课程、科学工作类课程、教育类课程、博雅类课程等。其中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的要求,学生至少要在《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舞蹈鉴赏》及《书法鉴赏》等8门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并考核合格。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要求,学生须获得2个创新创业相关学分,可以通过选择创新创业类课程修读取得学分,也可以通过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学科竞赛获奖、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自主创业等取得学分。

2.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对于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教育部教指委要求开出必须的学科专业基础课。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应设置不少于6个学分的选修课,选修课程要统筹兼顾到学生考研等个性化需求。

3.专业技术课程模块

专业技术课程应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目标体系,开设多层次多元化的课程,提高课程质量,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使不同需求、不同个性、不同层次的学生得到相应训练和提高。

专业技术课程模块包含专业技术必修课程和专业技术选修课程,其中专业技术选修课程学分不得低于10个学分,可由多个选修模块组成,每个模块有其独立的功能,要满足不同学生兴趣方向及职业需求。

4.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模块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模块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假期社会实践、大学生素质拓展、特色文化传承(藏羌锅庄)、特色文化传承(藏羌排舞)、大学生创业指导、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认知见习、课程综合实践(1,2)、专业综合实践(1,2)、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

(三)具体要求及说明

1.专业名称(中英文)、专业代码

以教育部2012版的专业目录为准。

2.学分、学时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总学分应控制在170学分内,其中文科类专业(含体育)总学分不超过165学分,理工科类专业(含艺术)不超过170学分。教改试点专业需要突破总学分限制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每学期运行周数最多20周,每周18~28学时为宜(第7、8学期除外)。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

理论教学课程16学时计1学分(特殊课程另行规定)、实践课32学时计1学分,学分计算精确到0.5。大学体育32学时计1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1周计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周计1学分、假期社会实践1次计0.5学分、毕业实习计6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计8学分。

根据四川省《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我校所有专业实践环节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得低于30%,其中艺体、工科类专业实践环节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得低于35%。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校所有教师教育类专业教育实践时间不得低于18周,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得低于50%。

3.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课时、开课单位等信息一致的,可以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中原代码。如有不一致的,均认定为新开课程,其课程代码由教务处根据开课单位及课程相关属性统一生成。

4.每个本科专业要求编写一个《新生专业导学手册》,内容为关于课程修读的说明。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