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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28


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管理工作,引导和鼓励本科学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标准

凡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从被二级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评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推荐,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内容详实,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能真正代表专业培养水平。

二、评选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在学生已经全部完成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全学院范围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此外,应详细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

2. 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不得超过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

3. 各二级学院应于第16周结束前,将《阿坝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排序表》连同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版和与该论文(设计)相关的电子版文件一并报到教务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补办。

4. 学校收到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并按全校毕业总人数的5%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中一等奖1%、二等奖1.5%、三等奖2.5%。

三、奖励

被评为阿坝师范学院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颁发《阿坝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将按学校相关奖励文件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